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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突发劫持事件

  也就是这一刻,姜哲下定决心,他必须将巴扎招入摔跤队。

  因为这样一个为摔跤而生的少年,若不能成为一个职业摔跤手,将是最大的遗憾。

  本来姜哲认为想说服对方,需要狠下一番功夫。

  他没想到,自己只是一句话,对方就毫不犹豫的跟他去了省城。

  姜哲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眼光的正确性。

  当然,也因为此事,他从一个普通的摔跤队助理教练,一跃成为金牌教练。

  姜哲一直认为,在摔跤界巴扎是无敌的,没想到…

  砰——

  尽管被一拳打飞,但几乎在下一瞬间,巴扎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

  看着孔孟,他瞳孔深处陡然暂放出夺目的光彩。

  “不错,再来!”

  “巴扎,住手,孔老师是我的朋友,也是所有蒙古兄弟的朋友。”

  说话的是姜哲。

  听到姜哲的话,巴扎的动作出现一瞬间的迟疑,不过下一刻,他依旧冲了上去。

  不是他不听姜哲的话,而是他必须用实力证明自己。

  作为摔跤队的王牌,向来都是自己攻击别人,自己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

  更别说对手还只是一个瘦弱的青年。

  没错,孔孟在巴扎的眼中就是瘦弱。

  和其他体育竞技项目不同,摔跤和运动员的体型息息相关。

  个高、肩宽、腰粗、腿短,是一个摔跤手必不可少的四大因素。

  比如巴扎,1.95的个头,128公斤的体重,7的体脂率,这三项相加,才让他拥有徒手摔倒牦牛的基本条件。

  反观孔孟,虽然个头也不算低,但和巴扎相比,就是名副其实的矮个了,再加上身体瘦弱,腿部纤细…

  因此败在这样一个人手里,是巴扎绝对无法容忍的。

  他必须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依旧是摔跤队第一人,至于姜哲…

  等事情过去,再向他道歉吧!

  巴扎如此想着,拳头虚晃,接着一个鞭腿狠狠朝孔孟砸去,同时嘴角发出得意的冷笑。

  没错,他不得不得意。

  对摔跤手来说,因为要追求底盘稳健,所以,大家比试时都是靠手臂、肩膀、腰部发力,很少会用到腿。

  就算偶尔使用,也是短平快,确保一击必杀,以免被对手抓住把柄。

  所以巴扎相信,自己的鞭腿,绝对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

  只是不等他反应过来,就觉的一道力量击中左腿,然后砰的一声,他便再次摔倒在地。

  再次一个鲤鱼打挺,巴扎站起身,和刚才的不服气相比,他的脸上多了一层难以置信。

  刚才第一次因为猝不及防,他并没有太大感觉,但这次却完全不同。

  他能明显的感觉出,孔孟那一击力量并不大,至少和他徒手摔牛完全没法比。

  可对方的出击角度实在太刁钻了,恰好卡在他身体的薄弱点,饶是他再力大如牛,以当时的情景,也只能任其宰割。

  是对方运气太好了吗?

  “再来!”巴扎咬咬牙,第三次扑了上去。

  “砰…”

  没有任何意外,摔倒的依旧是他。

  “再——”

  “砰——”

  身处其中的巴扎还不觉的什么,但旁边围观的人却惊呆了。

  因为在他们眼中,是孔孟凭借敏捷的身姿,对着巴扎不停猛锤。

  很快,可怜的巴扎就被揍得鼻青脸肿,不成人形。

  特别是方甜甜,方姑娘已经有点不忍心。

  刚才她怒怼姜哲,自然是为了帮闺蜜出气,以至连带着莫名出头的巴扎也捎带进去。

  而当巴扎争辩不过,要对方甜甜动手,却被孔孟一招摔倒时,方甜甜心里那叫一个解气。

  同时,她也恨不得孔孟将这个家伙狠狠收拾一顿。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心态渐渐发生变化,等她见巴扎走路都开始踉跄时,再也忍不住道:

  “喂,被打了,快停下,我不计较了还不行吗?”

  倒不是她已经原谅对方,而是担心这样一直下去,很可能会出人命。

  方甜甜话音刚落,孔孟就心有灵犀的后退两步,迈出和巴扎的战圈。

  而此时的巴扎,因为被孔孟摔倒次数太多,整个人已有些迷糊。

  原地转了半天,他才终于发现孔孟的身影,然后道:“喂,你躲什么,咱们再来打过,信不信我马上就能将你的打倒?”

  “喂,大个子,孔老师不和你计较,你不感谢就算了,还这么嘴硬,看来是挨揍没挨够啊!”方甜甜不满道。

  因为自己的喝止,孔孟才住手饶过对方,在方甜甜看来,巴扎应该感激涕零才对。

  没想到这家伙还如此死鸭子嘴硬。

  谁知巴扎却哼道:“什么他不和我计较?分明是他见不是我对手,故意躲避才对。”

  “你…”方甜甜都气了了,她见过嘴硬的,但如此头铁的嘴硬,却是闻所未闻。

  “好了,巴扎,你退下!”

  “姜教练,我…”

  “退下!”

  “哦,好!”

  看着被自己镇住的巴扎,姜哲无奈摇摇头。

  作为旁观者,他看的无比清楚,同时也明白,巴扎的话的确出于真心。

  因为双方交手时,孔孟一直在被动防守,而且每次都是以极其巧妙的角度将巴扎打倒。

  这就给巴扎一个错觉,对面这个年轻人并没有多厉害,他只是运气较好而已。

  所以在他的思想中,只要再用力一点,再攻击一次,一定能将对方击败,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但是,错觉终究只是错觉,两人的实力谁强谁弱,早就一目了然。

  “孔老师,多谢你手下留情!巴扎年纪虽然不小了,但他心地淳朴,不知变通,还请你不要见怪。”

  孔孟笑着摆摆手:“没关系,不过这位巴先生刚才的确冲动了点。

  这位方女士的说虽然偏激,但有些事能说清楚还是说清楚的话,千万不要动手。”

  “这是当然,巴扎,还不快向孔老师和方女士道歉!”

  “我…”巴扎正要说话,又被孔孟打断,他看向方甜甜和陈梦,“两位,如果我没猜错,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姜哲也看向二女,他和孔孟想的一样,只是因为时间太短,又连着发生冲突,以至根本没问的机会。

  见所有人都看着自己,方甜甜哼的瞪了姜哲一眼:“什么叫误会?分明就是你故意的。”

  姜哲皱眉道:“故意?姜某长这么大,不管做什么都无愧于心,怎么就故意…”

  只是话说一半,就又被孔孟打断。

  孔孟看向陈梦:“陈女士,如果我没猜错,他们之间的争执,应该和你有关吧?”

  虽然方甜甜没明说,但研究过心理学的孔孟,还是看出了其中的不同寻常。

  见事已至此,陈梦点点头:“是那则和你有关的新闻,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新闻后的那篇万字长评…”

  但她话未说完,长长的警笛忽然由远及近,呼啸而来。

  众人脸色一变,什么情况?

  特别是孔孟,因为天龙事件,他直到现在都对警笛心有余悸:

  该不会是自己刚才在舞台上的表现,被麦卡锡等古文联盟协会天龙粉丝团发现,报警堵自己吧?

  想到这,他哪还有心思关注陈梦和姜哲之间的一点小误会,只见他抬头四处望去,试图寻找让自己顺利脱身的地方。

  哎…这就是传说中的名人的烦恼么?

  他有些无奈的想道。

  不过很快,孔孟就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因为五分钟后,民族运动会官方立刻通过扩音器,对此事进行了解释:

  “各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各位观众,就在1小时前,沪上发生了一起人质劫持案件,刚才的警笛是沪上警方正在追捕劫犯。

  所以请大家不要慌张,同时不要乱跑。

  我们已经通知相关人员将沪上体育场封锁,为了大家的安全,也请所有人暂时不要私自离开!

  注意,安全起见,请所有人暂时不要私自离开!

  如果此事给大家带来了什么不便,也敬请谅解。”

  果然,随着扩音器的声音落下,远方的警笛也跟着消失。

  所有人见状都松了口气,劫匪什么的,虽然现实中很难见到,但见不到并不代表不会发生。

  而这种事只要自己躲得远远的,应该没什么危险。

  当然,也有部分正义感保证的人,义愤填膺的谴责这人心不古的世风日下。

  唯独孔孟紧皱的眉头没有松开。

  刚才和巴扎对决时,他虽有少林拳加持,可想轻松将其击倒,依旧困难重重。

  不得已之下,他选择再次购买力量果实和体质糖浆。

  特别是体质糖浆,因为有30分钟的持续时间,这东西现在药效还在。

  体质糖浆对孔孟身体的提升是全方位的,特别是他的听力、视力等,依旧处于极其敏感的状态。

  因此,和其他人模模糊糊感应不同,他能察觉到,刚才警笛好像就在体育馆旁边停下来。

  然后是一片嘈杂,好像正在逃走的歹徒突然放弃逃走,转而选择用人质和警方对峙。

  不对,又有了新情况。

  是人质,人质有危险!

  孔孟脸色一变,再次抬头看天。

  没有多余的废话,他沿着观众席向上跑去,速度之快,身体化成一道残影。

  “孔老师,你…”姜哲正要说话,见孔孟突然朝外跑去,然后他就呆住了。

  孔孟的速度实在太快太快,快到令人难以置信。

  要知道这可是体育场观众席啊!

  去过体育场的都知道,体育场的观众席并不是一缕平地,而是从下到上的楼梯形。

  且楼梯与楼梯之间足有半米高,最后一层甚至可以达到30米。

  可看孔孟的速度,快如绝伦不说,每跨过一个台阶更是如履平地。

  巴扎奇怪问:“姜教练,他这是想干什么?”

  姜哲一愣,他也有些奇怪,旁边陈梦却仿佛想到什么,连忙道:“快,快跟过去看看。”

  说着,陈姑娘瞬间掏出记者必备之高清照相机,第一时间就冲了出去,速度之快,竟不比孔孟慢多少。

  接着是方甜甜,方姑娘虽然无法和陈梦相比,但也落后不了多少。

  巴扎问:“姜教练,那咱们…”

  姜哲一拍眉头:“走,去看看。”

  说着,他也快步跟上。

  虽然依旧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他能感觉出,一定有大事即将发生。

  30秒后,姜哲和巴扎一起爬到观众席最上方。

  这里距离地面足足35米,有12层楼高。

  而孔孟、陈梦、方甜甜已站在这里并停下,极速的运动跑,孔孟还看不出什么,但陈梦和方甜甜已累的气喘吁吁。

  特别是方甜甜,方姑娘穿的还是高跟女鞋,能用这么短时间跑上来,关键脚还没受伤,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但姜哲却无暇关注这些,因为从这里向外看去,他看到不远处的地面,密密麻麻全是警车。

  姜哲:“?”

  他有些呆,什么情况?不是说劫匪和警察已经离开了么?

  但下一刻,他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凭借超强的视力,他注意到,在体育馆对面一栋大楼下,一个面相凶恶的劫匪,正用一柄长刀卡主一个女人的脖子。

  看到这一幕,姜哲气的眼睛都要突出来。

  倒不是他有多么嫉恶如仇,而是被劫匪劫持的,竟是一位孕妇,一位临盆在即的孕妇。

  卧槽草草…

  姜哲气的差点破口大骂!

  虽然他没结婚,也没有妻子临盆生子的经历,但从小生活在草原,放马牧羊时,他经常被灌输一些畜牧业的知识。

  放马牧羊,最关键也最辛苦的,就是马羊怀孕时。

  为了照顾有了小宝宝的马羊,姜哲需要经常性的守夜,而母马母羊生产时,他更是成夜成夜的不能休息。

  因为这对一个牧人来说,比任何事都重要。

  久而久之,在草原就形成一个传统,即敬畏孕期生命!

  不仅是自己的羊群马群,任何一个牧人,只要在野外放牧时,看到怀孕的麋鹿、野兔等等,哪怕狼这样的天敌,都会放其一条生路。

  对姜哲来说,牲畜都要如此,更别说人了。

  因此,当他看向那个歹徒的第一反应,就恨不得食其肉啖其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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