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搞成了这个样子?”罗恩差点认不出来他。
“那地方很狂野。”强尼笑笑,无声的笑。
“看的你出来,你有烦恼,也有故事。如果你想,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喝一杯,痛快的喝,随心所欲的喝。”
“好,我是有一两篇故事,当然是不适合公开的故事。如果真要说,一顿晚餐的时间都不够。”
“我很期待,我们有点是时间,不急。”罗恩带着他走向马拉巴尔山的某处酒馆。
这里环境静谧,通常很少有外人光顾,非常适合贴心的朋友间坐下来闲聊。
强尼真的变了,不仅仅是走路时胫部轻微的停顿,那张脸变的如此的冷漠、陌生。
他还留着浓密的胡须,像野草般杂乱无章,让那股冷酷更加尖锐。
他们在酒馆靠窗的位置坐下,罗恩叫了两杯威士忌。
在等酒的间隙,他们四目相对,定定的望着对方片刻,各自解读对方多变的表情,就好似占卜者在散落一地的骨头里寻找寓意。
强尼穿了件黑色的夹克,眼睛里有倦意、有血丝。眉毛时时刻刻皱起,那些烦恼被夹住,丢不开。
“你看起来就像死过一次,还有你的大胡子,这是阿拉伯那里胜战士的时兴打扮?”罗恩放松语调。
“罗恩,再次见到你真好。”强尼淡淡的笑。
在经历过那里血腥、冰雪的日子后,他发现故人依旧、城市依旧,回家的感觉真好。
他眼睛所及之处,这座岛屿城市的声音、色彩、自然优美的身姿,都叫他醺醺然有了醉意。
他甚至还没喝酒,他太爱这座城市了。
侍应生端来两杯威士忌,上好的威士忌,让人忍不住抽动鼻子。
“为活着的人干杯!”罗恩说。
“为死了的人干杯!”强尼举杯相碰,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现在,”罗恩定定的看着他,“你可以说说那烦心事了。”
“我要从哪里说起?”强尼嘴角带着嘲弄,那是对命运的嘲弄。
“什么都行,不仅仅那场战争。你脸上有别的东西,我看得出来。”
强尼微笑,他心里暗暗的喜悦淌过。他很高兴再度有知心人为伴,只有罗恩能读懂埋在他心底的烦恼。
“哈德汗死了。”他不带感情的说,盯着手里的空杯子。
“什么?”罗恩语气微滞,带着股惊讶。
这个消息很突然,南孟买的地下黑皇帝、令人畏惧的暴君,死了。
“是真的。”
“怎么会?你们当初应该做了很多准备。”
“我就在他身边,见到了他的尸体,帮忙将尸体拖到山上的营地,帮忙埋了他。他死了,他们全死了。我们是仅存的、活着离开的人:纳吉尔、迦尼和我。”
“这座城市没任何关于这件事的风声,如果有,我必定是第一个知道。”罗恩轻吸了口气,依旧有些难以置信。
孟买在往前的二三十年中,始终都有哈德汗的存在,他在方方面面影响着这座城市,尤其是秩序之下。
如果哈德汗死亡的消息传开,他几乎可以预见,立刻就会有一场腥风血雨爆发。
“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接受这一事实。”强尼再度垂下目光,陷入充满思绪和感触的沉思,思绪纷乱,头不由的抽动,下唇不停的抖动。
罗恩担心他垮掉,人精神的崩溃往往是一瞬间的事。他知道强尼对哈德汗的孺慕,那是儿子对父亲的感情。
“听我说强尼,这里没什么其他人,你可以放心大胆的说,把你想说全部抛出来。不要把苦闷按在心底,那会腐烂、会发臭。”
罗恩触碰他的手臂,强尼慢慢抬起头。
“那是一场战争.”
强尼他们是从孟买机场出发的,先到巴巴羊境内靠近帝国坟场边界的奎达,然后途中换乘四种工具抵达目的地。
他们装作不认识的旅人,一同跨越三国边界,进行二十来项不法活动。
哈德汗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已打点妥当,他把药品、军火分批次运出孟买,最后送往他心中的圣地。
但事情很不顺利,刚到巴巴羊,他们就被三军情报局的人盯上,那是巴巴羊的间谍机构。
很显然他们中出了叛徒,这么隐蔽的路线没道理刚开始就失效。
好在他们一行三十人机警,都分住在不同的旅馆。政治警察突袭其中某一住处时,提前得到消息的他们在前一分钟里已经撤走。
他们改变计划,放弃了更为瞩目的汽车,改乘骆驼专走山间的崎岖小道。
他们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抵达帝国坟场,途径悬崖的时候,很是损失了几个好手。
路上还会有土匪索要过路费,那地方太乱,你每走几里路就会听到枪声。
土匪通常先是站在制高点现身,拿着枪对准他们,然后地面人马从隐身处倾巢而出,截断强尼他们的去路和退路。
这时候哈德汗就会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绿白旗,上面饰有《古兰经》的经文:我们来自真主,回归真主。
当地土匪不认识哈德汗,但尊敬旗子上的文字和含义。
宗教这时候成了最好的通行证。
不过即使如此,该给的过路费依旧要给。
哈德汗带着一批沿路打点用的货物,包括绣有繁复金线图案的孔雀蓝及绿色丝绸、短柄小斧、厚仞小刀、缝补工具、蔡司双筒望远镜和上好的印度造自动手表。
嗯,在阿拉伯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尤其是帝国坟场,印度产的东西都算是高端进口货。
遇到规模较大的队伍,哈德汗还会准备一些十克的金锭,上面刻有阿拉伯风格的月桂枝和叶浮雕。
他在孟买就有走私黄金的生意,不缺这点损耗。
有了这些东西打点,他们还能从土匪营地获得补给。
靠着这样的安排,一行人顺利挺进腹地。
年初的一二月份,高原的山坡寸草不生,寒风把那里吹成不毛荒地。
越靠近目的地,天气越酷寒难耐。他们躲进山里的一处营地,那是哈德汗部族的据点之一。
战火似乎已经蔓延到附近,强尼每隔几天就会和外面的人交火。
在那几个星期里,他学会了用枪,像战士一样用枪,而不是孟买黑帮式的扣动扳机。
他最喜欢AK47,这款步枪重约五公斤,弧形金属弹夹可以装填三十发子弹,以每秒六百九十米的射速射出7.62毫米的子弹,有效射程超过三百米。
自动模式下每分钟可连续射出一百多发,半自动或者单发模式下,每分钟可以射四十多发。
这些信息强尼了然于心,他以前摸过AK,但从没像这样熟悉过。
他还知道射击时枪口火光很亮,在夜里使用会让射击者看不清眼前方,且往往容易暴露位置。
枪管很快就会过热,热到握不住。有时弹膛里的子弹因为太热,而在射击者面前爆开。
这就是很多游击战士在作战时会把枪拿离身体,或举在头顶。
但这把枪很可靠,即使泡过水、烂泥或雪,操作也完全不受影响。
有段时间,强尼差点爱上这样的日子,他喜欢血与火的味道。
直到一架武装直升机出现,那是他们对手搞来的大杀器。
它一出现就立即向他们开火,然后转向飞开,犹如俯冲扑杀猎物的隼。
两枚火箭炮射向山洞,空气中传来烧焦味。炮弹的速度太快,强尼远远跟不上。
等他转头的时候,山洞群入口上方的峭壁爆炸,烟、火、石头、金属碎片纷纷落下。
接着是第二枚,它钻入洞口爆炸。震波扎扎实实的打在强尼身上,就像是站在泳池边,有人用手把他推入池中。
他被震倒躺在地上,由于体内的空气被瞬间抽走,他猛喘气,又被浓烟呛的喘不过来气。
山洞里一片狼藉,有人躺着了无声息,有人从黑烟火光里冲出,或爬出来。
那人从头到腿都被炸开,衣服着火,在他背部裸露、炸开的肉边燃烧,成为冒烟的灰烬。
他的髋骨和肩胛骨清晰可见,随着他的爬行在张开的伤口里移动。
他尖声求救,强尼咬紧牙关跑向他,但直升机再次出现。
咻!咻!又是几发火箭炮齐射,翻滚的火球和白热的金属碎片融化了整座山头的血。
整个营地被打散了,在武装直升机的机炮面前,AK不值一提。
强尼和纳吉尔逃出山洞,下山,躲藏在雪地里。
离开的时候,他们看到哈德汗在迦尼的掩护下,往另一个方向去。
两人试着和他们会合,但围上来的敌人很多,最后只能小心翼翼的避开。
三天后,强尼见到了哈德汗,他死了。
迦尼拉着他的尸体,麻木的在雪地里拖行。
他们遇到了另外的游击队,对方没给他们说话的机会就直接开枪。
一发子弹从哈德汗体侧进入,造成一个破碎、又深又大的伤口,然后子弹在他体内一路肆虐。
留下一道横跨胸膛的伤痕,最后在心脏上打出一朵黑色的“莲花”。
强尼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被他视为父亲一样的哈德汗,就这样死了。
他不知道怎么撑过这两个月的时间,又怎么从帝国坟场死里逃生回到了孟买。
他只记得撤回的途中,他又遭遇了一次轰炸,两条腿上钻进了七八个弹片。
但有一个信念支撑着他,那就是回到孟买,亲手把出卖他们的人揪出来。
“我得复仇,罗恩,我大概知道他是谁。”强尼的声音仿佛从幽暗之地飘来,不带一丝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