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刚刚下过一场淅淅沥沥的雨,阳光斜斜地照在车窗上,被湿润的玻璃折射得朦胧而美丽。
马车缓缓驶过格罗夫纳广场,车轮碾过青石板,发出有咯吱咯吱的韵律。
亚瑟半倚在马车靠垫上,腿上摊开一本新书,深色封面上以镀金体写着书名——《阿尔罗伊的奇妙故事》。
这是《英国佬》七十二柱之一的本杰明·迪斯雷利为了新杂志《火花》呕心沥血打造的年度力作。
该怎么形容这部作品呢?
从故事结构上来说,这本书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冒险,针对那些热爱历史和冒险元素的读者来说,这绝对是不容错过的一部作品。
尤其是结合迪斯雷利即将参选的现实背景,为了获取社会舆论的支持,你大可以想象他这回到底在新书上下了多大的力气。
虽然这本书出版后的社会评价仍是未知数,但是至少阿加雷斯已经率先为其打出了魔鬼评分9.0的超高评价。
实不相瞒,这家伙昨天就抱着这本书通宵达旦的阅读,翻来覆去的将这本书看了好几遍。
“我得说。这是近十年来,不,是近二十年来最令我感到兴奋的一次阅读体验。”阿加雷斯咂一口红酒,用那种熟悉的轻慢又油滑的口气评头论足道:“我承认我先前对小犹太有些偏见,但是他的这本新书让我对他大为改观。这本书写得比十八世纪的黑弥撒手册还要引人入胜,比拜伦勋爵的自传还要充满幻想,比我在人间阅尽的政客自恋症合集还要文学。”
他扬起眉毛,用指节轻轻敲打着书的封面:“阿尔罗伊,王之子、大卫王的后裔、逃犯、先知、情圣、末世弥赛亚,试问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能吸引读者的?”
语罢,他又转向始终不搭理他的亚瑟,看那架势就像是在认真的准备一场地狱公爵级的书籍推荐会。
“如果你是一名身世高贵但财力堪忧的青少年,如果你在政治上找不到存在感,如果你在恋爱上无法保持专一,如果你在宗教上既不虔诚又不彻底,那这本书就是为你写的。”
阿加雷斯盛情难却,但亚瑟的反应却极为冷淡,他一边翻页,一边轻声念道:“阿加雷斯…”
“怎么?你也觉得我说的对?”红魔鬼兴冲冲的搭腔。
“从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早上,你一直在我耳边没完没了的嗡嗡嗡。如果不是一睁眼看见的是你,我还以为家里进了巴尔的苍蝇。”
阿加雷斯闻言,眉头猛地一横。
通常而言,这是他即将发怒的前兆。
但是今天,他却一反常态的没有像往常那样,用200多种亚瑟听得懂或听不懂的语言攻击这个心黑手狠的约克小子,反倒是相当和气的劝解道:“亚瑟,说真的,这本书的副标题应该交给我来写,或者至少得让我写一段推荐语。你听听这段怎么样,一场关于身份、信仰与彻底搞砸一切的热烈尝试。阿尔罗伊像圣保罗一样启程,像所罗门一样迷恋奢华,最后像个普通英格兰议员一样在议会表决中失了票。”
亚瑟合上书本,轻轻摇了摇头:“太平了。”
“那这段呢?”阿加雷斯又清了清嗓子:“阅读此书的体验就像在地中海坐船遇上风暴:你知道它要翻,但还是忍不住继续看下去。”
亚瑟略一撇嘴:“作为副标题不知所谓,作为推荐语又好像连这本书都没认真读过。”
阿加雷斯瞪大了眼睛,他的鼻子简直都快顶进了亚瑟的眼窝里:“亚瑟,你他妈的别得寸进尺,你知道能得我一句点评,这在地狱究竟是多么大的荣幸吗?你要是觉得自己很有品味,很会起名,那你倒是起个比我强的啊!”
“这有什么难的?”已经干了好几年出版业的亚瑟信手拈来:“《阿尔罗伊的奇幻之旅,或如何在叙利亚沙漠谈恋爱并同时躲避圣战者》、《阿尔罗伊:如何在卡巴拉圣地开展一场失败的创业项目》、《犹太王子养成手册:从逃亡到登基只需三步,第四步是完蛋》、《我的军队、我的恋人、还有那根直到故事最后我也没搞懂是干什么用的权杖》…”
语罢,他还竖起食指点评道:“顺带一提,由于本书故事线涉及重夺所罗门王的权杖,所以尤其受到某些魔鬼的特别欣赏。”
眼见着阿加雷斯的头顶都开始冒烟了,亚瑟又猛地话锋一转:“但是不得不说,虽然这本书有着或这或那的缺点,本杰明喜欢在里写自传的毛病也没改掉,但起码这一次他写自传的方式比《青年公爵》和《康塔里尼·弗莱明》委婉多了。”
阿加雷斯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下了性子,虽然他很不满亚瑟先前的言论,但是本着魔鬼一贯的高超文学素养,他必须得承认亚瑟是对的。
总得来说,迪斯雷利的写书风格和他的穿着打扮一样臭屁,一翻开书本,绿裤衩红马甲的形象便扑面而来。
就拿《康塔里尼·弗莱明》这本书举例吧。
这本书与其说是,倒不如说是迪斯雷利给自己写的一份过度装饰的人生备忘录,最多附带了一点幻想文学的外壳。
主角康塔里尼出身高贵,从小郁郁寡欢,五岁就开始思考人生的本质,十岁开始写诗,十五岁发表文集,十八岁时痛恨世人不理解他。接着,他上了大学,发表了一堆惊世骇俗的政治观点,然后,毫无悬念的,被学校开除了。
之后,他父亲建议他干点正事,于是他就成了父亲的私人秘书,在外交圈子里混了几年,一边思考如何拯救帝国命运,一边抽时间忧郁。
书里的感情戏也写的腻歪异常,康塔里尼和爱人之间的对话,基本上全是“命运为何如此残酷”、“你不懂我的孤独”、“我愿为了你放弃整个欧洲”这类台词,看起来就跟拿破仑和歌德互换了日记似的。
而这本书的结局,也异乎寻常的标准:康塔里尼出了本诗集,结果被评论界无情嘲讽,然后被迫辞职,在一次象征性极强的暴风雨中选择独自远行,当然,人,肯定没死,就是差不多成了个流亡的灵魂。
这本书刚刚写出来的时候,《英国佬》内部就有过争议,只不过碍于朋友间的交情,大仲马、狄更斯和亚瑟等人都不好意思说的太直白,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这书如果出版,结局可能不会太美好。
但是,和迪斯雷利向来不对付的海涅可就没什么理由惯着他了,海涅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句话是:“我读了十五页,发现主角在这十五页里凝视了窗外十四次,第十五次是凝视镜子。然后他对着镜子说,‘我注定不属于这个世界。’我的老天!你们知道吗?我当时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不过虽然《康塔里尼·弗莱明》收获了编辑部的一致恶评,但是好在迪斯雷利先生再怎么说,如今也是有一定读者群的大作者了。
所以,这本书虽然反响不大、卖的不好,但是起码没到恶评如潮、收不回成本的程度。
当然了,《康塔里尼·弗莱明》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肯辛顿宫家庭教师亚瑟·黑斯廷斯爵士觉得这本书很适合用来给学生做阅读训练。
你要是能把这书里面潜藏着的内心戏全部读懂,那基本也就可以在阅读理解方面出师了。
没办法,谁让写这书的家伙本身就是个戏精呢。
而《阿尔罗伊的奇妙故事》比《康塔里尼·弗莱明》强在哪里呢?
在亚瑟看来,强就强在你如果不仔细观察,你就很难察觉到这其实还是一部迪斯雷利的自传体作品。
比如说,阿尔罗伊和他的姐姐米里亚姆感情深厚,为了解救米里亚姆,他杀死了一位当地贵族后,并不得不逃往荒野。在高加索山脉的高处,他遇到了卡巴拉大祭司贾巴斯特,贾巴斯特告诉他,如果他想解放犹太人、解放圣地,他就必须首先夺回所罗门的权杖等等…
亚瑟不敢断定迪斯雷利书里的贾巴斯特写的是谁,但是他敢拿枪子儿打赌,米里亚姆的原型就是迪斯雷利的姐姐莎拉。
而且书中阿尔罗伊在解放了哈马丹,征服了巴格达后,却爱上了一位穆斯林贵妇,这时大祭司贾巴斯特警告阿尔罗伊:“你或许是巴格达国王,但你不能同时是犹太人。”
贾巴斯特的劝诫毫无效果,于是他计划联合保守派推翻这位叛教的弥赛亚。阿尔罗伊挫败了这一阴谋,但与此同时,他却因为温和的行事立场被一位犹太激进分子嘲讽。
结合最近发生的事,你真的很难不明白迪斯雷利究竟是在阴阳怪气哪个普鲁士佬。
但是比起纠结于书中的细枝末节,亚瑟最喜欢这本书的地方还是在于,他从字里行间读出了迪斯雷利的政治立场——托利主义这种旧时代的产物已经过时了,但这不代表我会屈尊成为辉格党人。
比起从迪斯雷利口中说出,这种作品中的真情流露更能说明一个人的本质。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如果迪斯雷利的思想不产生过于剧烈的变化,亚瑟与他的友情或许可以维持的非常长久,这不仅仅会体现在私交上,更会体现在事业上。
而友情的最直白体现,便是亚瑟今天下午便会亲自登门,为他的好兄弟迪斯雷利先生奉上八百镑的竞选资金,帝国出版公司董事会在为迪斯雷利助选的议案上也永远有亚瑟的一张赞成票。
至于今天上午该干点什么嘛?
伦敦的雨刚歇没多久,石砖地面尚未完全干透,警署门前的铁栅栏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
厚重的云层在伦敦的天顶缓缓散去,留下几缕稀薄阳光,从破旧的房檐与街灯柱之间斜斜穿过,投下拉长的阴影。
空气中还带着一丝煤烟混着铁锈味的潮气、夹杂着报纸文件的墨香、马车车夫的粗口,以及一丝令人振奋的潮气,那是某种只在大事发生之前才会出现的气息。
苏格兰场的前门高大沉默,仿佛一位沉睡中的老卫兵,静静守望着白厅街上的车辙与人流。
铁铸门环尚带水珠,偶尔被风吹得咔哒作响。
马车缓缓停在门口。
车夫还未来得及扶人下车,马车的门便被内侧轻巧地推开,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搭上门框。
白衬衣与银灰领结相映成趣,胸前一枚暗金色的苏格兰场徽章隐约可见,亚瑟的衣装一如往常地克制、整洁得近乎苛刻。
他一手握杖朝苏格兰场正门走去,步伐不快,但每一步都落在地砖的砖面,踩得众人心跳微滞。
门口值勤的是一位新警官,刚入职不到半年,制服上的钮扣还闪着新抛光的光泽。
他眼见一陌生绅士不打招呼地径直往里走,立刻下意识挡住通道:“请留步,先生。请出示来访文书或警务函件。”
亚瑟停下,抬眼看了这位小警官一眼,既不恼怒,也不讥讽,只是笑着问了句:“新来的?”
小警官挺起胸膛:“是的,先生,三月刚入职。”
“哪个部门?”
“侦查科,先生。”
“喔?做现场记录还是跟线索?”
“主要是线索整理。”他声音里有些倨傲,毕竟这可是苏格兰场里面最高贵、最有地位的部门之一:“我负责把报案信息和情报文书做初步归档,然后转给上面的人判断是否立案。”
亚瑟点了点头,语气依旧温和:“那挺重要。昨晚西印度码头那起盗窃案,归你们那边处理吗?”
小警官皱了皱眉,略显迟疑:“我、我不是很确定…不过我们部门昨天下午确实收到了码头警署送来的一份函件…但我还没看具体内容。您问这个干嘛?”
“只是随口一问。”亚瑟笑了笑,仿佛只是个有些好奇的伦敦市民:“那你平常和谁搭档?”
“呃…我主要是给鲍比·坎贝尔警长打下手。”小警官顿了顿,眼神开始变得不耐烦:“先生,您是不是哪家报馆的?如果是采访,那您得走东侧侧门。现在是公务时间,闲人止步。”
亚瑟仍是一副不恼的模样,像是在细细观察一株茁壮生长的小草。
他刚要再问一句,忽然听见耳边传来一阵马靴踩在地砖上的沉稳脚步声。
“乔治。”一个略显苍老但铿锵的声音响起:“别挡路。”
新警官一惊,猛然转头。
只见一位满头灰发、眼神如鹰的老警督正从苏格兰场主厅走出。
他穿着老式的深色燕尾服制服外套,腰上跨着半旧的警务皮带,步子不快,但气场十足。
那人走上前,将一只厚实的手搭在小警官乔治的肩膀上,没有训斥,没有怒骂,只是静静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转向亚瑟,站得笔直,抬手敬礼。
“欢迎回家,长官。”
亚瑟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好久不见,埃文斯。”
他们说话之间,前厅一群正在值勤的警员也都抬起了头,有人揉了揉眼睛,有人悄悄摸了摸胸前的警徽,还有人已经快按捺不住想要冲上来寒暄了。
而新警官乔治,则一脸僵硬地站在原地,脸色通红,像是刚从火炉里拔出来的煤饼。他慢慢低下了头,悄悄往后退了一小步。
亚瑟见状只是略微抬了抬手杖,笑着伸手拍了拍乔治的肩膀,扭头对埃文斯警督说道:“这年轻人不错,是个好苗子。”
埃文斯警督嘴角动了动,那张因岁月与风雨而显得棱角分明的老脸露出一丝难得的微笑。
“是挺不错。”他开了个玩笑:“只是还没学会,苏格兰场的大门,从来不拦亚瑟爵士的路。”
亚瑟笑着摇了摇头:“这不怪他,规矩就是规矩嘛。”
“规矩是用来给新人看的。”埃文斯领着亚瑟往里走,声音不大却格外清晰:“而您,是立规矩的。”